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642M/201907-00041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 | 信息来源: | 县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枞安办〔2019〕27号 | 关键词: | |
生成日期: | 2019-07-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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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安环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9年7月2日23时许,位于项铺镇街道的丁某士家发生火灾。消防救援部门在救援中发现火灾现场存放有约40只液化气钢瓶,其中少量液化气钢瓶在起火中燃烧,增大了救援难度。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支援下,市、县消防救援指战员奋战4个多小时,将火势扑灭。初步查明:丁某士获得县住建局颁发的瓶装液化气换气点燃气经营许可,但核准的液化气存放地点不在火灾发生地,存放钢瓶数量超过许可数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火灾发生的原因消防救援部门正在调查。
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县液化气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液化气行业安全专项排查与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液化气行业安全专项排查与整治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制定专项排查与整治方案,重点排查乡镇瓶装液化气换气点。
二、请县住建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项铺镇政府配合,对丁某士经营的瓶装液化气换气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经开区安环局要结合这起火灾事故暴露的安全隐患,举一反三,对本区域的液化气行业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四、请县住建局将丁某士经营的瓶装液化气换气点查处结果和全县液化气行业的全面排查与整治情况及时报县安委办。
枞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