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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9-08-12 | 废止时间: | |
生效时间: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铜陵市2019年农机化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函[2019]68号)精神,现将《铜陵市2019年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转发,请根据方案内容和要求,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机化服务组织(含具有农机化服务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申报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农机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铜陵市2019年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2:铜陵市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技术示范推广)
枞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9年8月12日
附件1
铜陵市2019年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机化工作,根据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市总体要求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着力提升农机化服务水平和装备水平,创新农机化服务方式,促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发展。
二、项目指标分配
经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将2019年市级农机化提升工程项目指标分解如下。
项目类型 | 枞阳县 | 义安区 | |
一、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类(1个) |
| 1(2个乡镇) | |
二、农机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类(8个) | 1.机械化高效植保 | 2 | 2 |
2.油菜机械化直播技术 | 2 | 2 |
三、项目申报与实施
(一)农机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类(8个项目,每个项目资金安排6万元)
1.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的农机化服务组织(含具有农机化服务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每个单位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申报2019年度其它农机化项目。
(2)申报单位须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时间1年以上。
(3)申报单位农机安全生产制度规范,2018年农机注册登记率、持证率和检审率分别达到100%、95%和100%,2018年度无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6月底前向所在县(区)农机主管部门申报。
3.建设内容
(1)机械化高效植保(4个项目)
①装备条件。拥有10台以上植保机械,其中高效植保机械2台,当年新增高效植保机械1—2台。
②作业规模。年机械化植保面积2万亩次,日机械化统防统治能力在1500亩以上。
③经营效益。减少农药用药次数,亩节约成本60元,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完成统防统治植保面积3万亩。
④召开现场会。
(2)油菜机械化直播技术(4个项目)
①装备条件。拥有能一次完成开沟、旋耕、施肥、精量播种、覆盖等多项作业环节的油菜直播机2台以上,配套80马力以上轮拖2台。
②作业规模。机械化直播示范面积200亩以上,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作业质量符合油菜播种的农艺要求。
③召开现场会。
④开展对比试验。开展人工种植、机直播对比试验,并总结经验,完成试验报告,形成符合本地油菜机械化播种的技术路线。
4.申报材料
申报农机化提升工程项目应附《铜陵市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农机化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须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号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受理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枞阳县农机局 何 林 3211223
义安区农机局 张家宏 8814784
6.申报程序
(1)项目严格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程序。
(2)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拟定申报材料,经当地乡镇政府审核提出意见后上报所在县(区)农机主管部门。
(3)有关县(区)农机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后,以文件报告的形式(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申报书)将评审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7.申报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将项目指标及资金分解到有关县(区)并制定实施方案,由县(区)农机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1)项目申报单位和当地乡镇政府要保证项目申请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能够完成项目申报书的各项目标任务;
(2)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负责核实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评审和确定(项目确定前需经过财政项目“涉企系统”比对并通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县(区)农机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以文件的形式报市农机局备案,验收合格的及时兑现项目资金。市农机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二)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类(1个项目,资金安排12万元)
1.申报对象。有关县(区)农机主管部门。
2.建设内容。按照原省农机局、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农机管〔2017〕40号)关于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的标准执行,全年创建获得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审核并命名的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数为2个。
3.时间要求。有关县(区)农机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后,于7月底前以文件的形式(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申报书)将评审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4.申报责任。
(1)本项目由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进行验收,11月底前将验收结果以文件的形式报市农业农村局。
(3)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县(区)验收情况,适时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审核和命名工作。
(4)获得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命名的及时兑现项目资金。市农业农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2
铜陵市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
(技术示范推广)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铜陵市农机局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适用于向市农机局申报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指项目立项后的计划编号,由市农机局填写。
3、申请单位:名称要按公章填写全称(如是个人申报填写申报人的姓名)。
4、开始及完成日期:指项目申报后的开始实施及预计完成日期。
5、本申报书须由当地政府、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后,同意报送市农机局,一式三份。
6、申报书中名词述语由市农机局负责解释。
7、申报期限为文件下发之日起1个月。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技术来源 |
开始日期 |
项目内容简介(限150字以内)
|
项目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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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单位
第 一 申 报 单 位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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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 开 户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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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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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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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作 单 位 | 单 位 名 称 | 职 责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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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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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申报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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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
项 目 负责人 |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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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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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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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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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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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 人员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工作单位 | 分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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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和保证措施(行政、技术、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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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目的意义、国内外发展情况及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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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主要内容、技术关键和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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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报告 | 1、有 2、无 |
七、项目实施地点、规模和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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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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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目审批
项目名称: | |||
项目总投资 |
| 申请市级财 政补助(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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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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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对审核结果负责 |
关联信息
发布员:农机局收文员 审核人:农机局收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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