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2647-7/202011-0000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凤仪乡 | 信息来源: | 中央 |
文号: | 关键词: | ||
生成日期: | 2020-11-12 | ||
下载: | 下载原文(DOC格式); |
粮食直补管理政策与标准
【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本年度粮食直补管理政策与标准并无更新,现将之前的标准公布如下:
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从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用于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定;
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