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642M/202006-0007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委 | 信息来源: | 县发改委 |
文号: | 关键词: | ||
生成日期: | 2020-05-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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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枞阳县电网建设工作,切实加快全县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乡居民的用电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建立枞阳县电网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制定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小城镇和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16-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580号)和《关于成立枞阳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枞政办秘〔2018〕114号)等文件。
三、起草过程
县供电公司在(发改能源〔2016〕580号)和(枞政办秘〔2018〕114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枞阳县电网建设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建立枞阳县电网建设常态工作机制的通知》,经县发改委审核修订后报县政府审批。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分工。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市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枞阳县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应成立协调服务组织,组长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协调电网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二)完善机制,强化措施
建立属地管理机制、电网建设对接工作机制和常态例会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把电网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力配合,整体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的电网建设工作机制,按属地化原则开展电网建设工作,促进电网企业与政府部门良性互动。通过常态工作例会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进电网建设进度。
(三)加强考核,落实惩处
县政府将电网建设工作纳入年度专项考核内容,县政府督查室适时对电网建设的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县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人定期开展电网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电网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电网建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对故意阻碍电网建设工作的,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