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642M/202103-00126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信息来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枞征字[2021]第001号 | 关键词: | |
生成日期: | 2021-0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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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25会宫至白湖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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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S425会宫至白湖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委皖政地〔2020〕14号)批准,由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会宫镇光裕村、老桥村、庆华村,项铺镇石溪村,白柳镇桂元村、龙井村、山河村、小岭村、旸岭村范围内农民集体农用地62.8942公顷(其中耕地53.4713公顷),另征农民集体建设用地15.1813公顷,农民集体未利用地2.9141公顷,合计80.9896公顷,用于道路建设。
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文件,青苗补偿标准按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的批复》(铜政秘〔2020〕64号)文件规定执行。
凡属该地块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土地权属证明到所在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其补偿内容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