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642M/202108-0003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 | 信息来源: | 县应急局 |
文号: | 枞政秘〔2021〕2号 | 关键词: |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成日期: | 2021-01-18 | ||
生效时间: | 2021-0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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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横埠镇农贸市场 局部地下管道改造工程“12·5”坍塌事故 调查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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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送横埠镇农贸市场局部地下管道改造工程“12?5”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枞应急〔202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事故调查组呈报的《横埠镇农贸市场局部地下管道改造工程“12?5”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全文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局与各有关部门自收到此批复之日起30日内,及时落实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追究,并将处理结果和执行情况报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你局《关于报送横埠镇农贸市场局部地下管道改造工程“12?5”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枞应急〔202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事故调查组呈报的《横埠镇农贸市场局部地下管道改造工程“12?5”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全文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局与各有关部门自收到此批复之日起30日内,及时落实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追究,并将处理结果和执行情况报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此复。
附件:横埠镇农贸市场局部地下管道改造工程“12?5”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