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642M/202104-00008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信息来源: | 县财政局 |
文号: | 关键词: | ||
生成日期: | 2021-0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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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本级(含开发区)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一、2021年县本级(含开发区)“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1845.1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707.4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137.66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730.46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407.2 |
二、2021年县本级(含开发区)“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枞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2021年县本级(含开发区)“三公”经费预算为1845.15万元(不含涉密单位),比上年预算增加113.53万元,增长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07.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137.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县财政未安排此项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707.4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11万元,下降6.4%。下降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枞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办〔2016〕24号)、《枞阳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6〕624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37.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8.86万元,增长16.2%。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730.4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3.14万元,下降9.1%,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规范公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进一步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保障执法执勤、机要应急、调研接待等公务活动需要。2、公务用车购置费40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2万元,增长132.4%,增长原因主要是公安、司法等部门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