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642M/202110-00331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
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信息来源: | 县人社局 |
文号: | 关键词: | ||
生成日期: | 2021-10-25 | ||
下载: | 下载原文(DOC格式); |
关于拨付钱叶勤、刘慧等2人事实退捕渔民就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关于拨付钱叶勤、刘慧等2人事实退捕渔民就业补贴资金的通知》和乡镇审核报送的退捕渔民就业补贴资金的有关材料,惠及退捕渔民2人,共计补助资金4400元。现将此次退捕渔民补贴资金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枞阳县农业农村局、枞阳县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62-3257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