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642M/202112-00392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信息来源: | 县民政局 |
文号: | 关键词: | ||
生成日期: | 2021-1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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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枞阳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安徽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铜陵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事业的发展,结合枞阳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枞阳县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枞阳县把加快发展养老事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养老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老年人优待政策纳入了全县民生工程建设,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制不断健全。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新模式,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截止2020年末,全县养老机构25所,其中乡镇中心敬老院19所,其他公办机构3所,民办机构3所(含民办公助1所),已实施公建民营3所,总床位数1908张;在建养老服务中心1所,床位数500张。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7%。全县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2张。
(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逐年增多。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城镇社区养老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在藕山镇巢山村实施由贫困户为“空巢、五保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成为“十三五”时期枞阳县养老事业的创新项目。选取40个试点村(居),对7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定期巡访,为这部分空巢老人提供饮食、医疗、照护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十三五”时期,枞阳县推动公办、民办、公建民营等多元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布局基本均衡。全县各乡镇都建立了公办养老机构,建成城乡养老三级中心88个,老年食堂1个。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免费培训养老管理服务人员500余人次,每个乡镇选择2个村(居)集中开展老年人护理培训和健康知识讲座,在枞阳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设立养老领军人才工作室。推广“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孕育了一批“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机构,增强了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三)养老民生普惠共享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快速推进。出台了《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以建立城乡参保居民个人账户为抓手,做实个人账户;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老有所养水平提高。特困老人供养标准逐年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比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兜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低保标准城乡统一,超额完成“两线合一”目标。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水平有新提高,全县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健康管理率达71.97%。
专栏一 枞阳县养老事业“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2016年 | 2020年 | 备注 |
一、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 |||||
1 | 老年养老保险覆盖率 | % |
| 80 |
|
2 | 老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 71.9 |
|
3 |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 | 张 |
| 22 |
|
4 | 养老机构安全建设 | % |
| 100 | 19所乡镇中心敬老院消防改造任务完成 |
5 | 特困老人补助 (一)分散供养 (二)集中供养 | 元/月•人 | 210 300 | 645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比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 |
6 | 发放高龄津贴 | 万元 |
| 819.65 |
|
7 | 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 万元 |
| 241.56 |
|
8 | 社会化养老机构运营补助 | 万元 |
| 82.52 |
|
9 | 全县养老机构综合投保 | 万元 |
| 6.2 |
|
二、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 |||||
10 | 公办敬老院机构数 | 个 |
| 19 | 另有县福利院1所,社会(儿童)福利中心1所,嵌入式养老机构1所 |
11 | 城乡养老三级中心建设 | 个 |
| 88 | 2017-2020年 |
12 | 民办养老机构数 | 个 |
| 3 |
|
13 |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数 | 个 |
| 3 |
|
14 | 机构养老床位数 | 张 |
| 1908 |
|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枞阳县养老服务事业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重要时期。“十四五”规划明确要加快发展养老产业,推动养老产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2021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到2022年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的主要目标。在长三角地区从轻度老龄化到中度老龄化、尤其是独生子女这一代的父母已经迈入高龄化这一大背景下,强化枞阳县养老保障,深入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仍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
(一)人口老龄化形势愈发严峻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枞阳县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时期。枞阳县西部乡镇老年人口较多,区划调整以后人口基数虽变小但老龄化程度升高。截至2020年底,全县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达到143044人,65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达到108012人,分别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8.05%和13.63%,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独居老人、失能失智老人不断增加,空巢化和老龄化局势交织,照护、医疗等养老问题将在“十四五”期间突显,社会养老压力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任务艰巨。
(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新基础
铜陵市已经入列全国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枞阳县要以示范基地建设为契机,突出“互联网+养老服务”,加快县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库,建成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智慧健康养老企业信息数据库。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智慧化建设,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应用,政府与数据库开发机构逐渐实现无缝对接,在动态掌握区域内老年人口基础数据的同时,实施养老供需工作形势和工作质量动态监管,更为精准、高效的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时期信息技术的升级将步入新的发展模式,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融合,开发符合老年人实际需求、性价比高的智能终端产品,显著提高老年人口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健康照护、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智慧化水平。
三、发展机遇
2016年6月,国家《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在长三角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三省一市形成规划对接、战略协同、专题合作、市场统一、机制完善的共识。2021年铜陵市民政局与上海市宝山区、江苏省镇江市、浙江省衢州市共同签署了推进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合作备忘录,共同研究长三角养老一体化发展,建立养老服务统计制度,实现养老政策待遇通关,推进区域内养老服务标准、照护需求评估等标准互认互通,促进区域养老资源共享,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基础上,推动我县养老公共服务标准对标长三角,开发利用长三角优质养老资源,将品牌化、连锁化的养老企业引进我县,激发并带动本地养老服务业发展潜力。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和在安徽考察时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着力解决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结构化矛盾,推动形成“兜底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逐步建立健全与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医养康养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建设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养老事业发展水平。
二、发展目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老年人高品质养老需求为导向,提升居家社区养老品质,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推动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养老事业的积极性,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促进枞阳养老服务向着更充分、更均衡、更优质的方向发展,初步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枞阳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专栏二 枞阳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1 | 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 | 50 | 预期性 |
2 |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 | 100 | 约束性 |
3 |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 | 100 | 约束性 |
4 |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5 | 包含养老服务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的农村社区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6 | 农村敬老院改造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比例 | % | 80 | 预期性 |
7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8 | 高龄津贴制度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9 | 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10 | 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11 | 培育或引进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 | 个 | 1 | 预期性 |
12 | 居家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探访率 | % | 100 | 预期性 |
13 |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率 | % | 100 | 约束性 |
14 | 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 | % | 60 | 约束性 |
养老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期间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和完善养老相关政策,为养老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形成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长效机制。
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健全完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老年人需求评估制度、老年人补贴制度“三项制度”,全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支持各类养老机构充分发展,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和养老智慧化。
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在继续扩大养老服务规模的基础上,养老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老年人健康素质稳步提高、养老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养老服务产业进一步发展。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吸纳和推动社会力量进入养老产业,激活老年消费市场,扩大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应用,发展“银发经济”。围绕养老服务打造相关产业链,创造养老服务品牌。
养老应急能力进一步增强。养老机构安全保障机制普遍建立、应急处置能力增强,突发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方案完整、保障有力。养老机构服务运营安全管理和监督标准化水平提升,应对突发危机能力明显增强。
养老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职责,落实属地监管和主体责任,形成协同监管的工作合力。整合力量、强化联动,加强相关执法主体对养老机构及提供养老服务第三方的综合监管。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举措
为实现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适应枞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养老服务体系,着力聚焦4个方面落实15项任务。
一、完善与枞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
通过政府规划、政策支撑、财政保障、改革创新等多重途径,在政策支持、投入安排、项目推进、服务监督等方面,确保养老服务事业优先发展,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比“十三五”时期有明显提高,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智慧化,助力“养老”变“享老”,实现“老有所养”向“老有乐养”跨越。
(一)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每个乡镇设立居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镇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包含养老服务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的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每千名老人拥有专业医护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在城镇积极探索以房养老、综合保险养老,在农村社区积极探索土地养老,普及保险养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和关爱服务制度,鼓励农村自理老年人发展居家养老自助互助服务。积极采取科技手段、运用科技产品服务养老事业,倡导养老自我管理、独立生活、改善生命质量等科技养老新理念。在养老服务中心(站)建立相应的智慧服务网络,满足智能呼叫、远程看护等服务功能。以失能老人以及特护老人为重点人群,积极推广老年人智能穿戴。针对老年慢性病的康复、服务、管理,提供健康照护和基于老年人慢性病自我管理的远程移动通信健康照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二)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质量
打破地域、社区、职业、所有制等限制,统筹城乡资源建立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按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优化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站“三级中心”功能配置,推进三级中心社会化、专业化运营。“十四五”末,全县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城镇社区设立日间照料中心和邻里互助中心,农村社区依托养老服务站设立日间照料站和邻里互助站。城镇社区日间照料和邻里互助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日间照料和邻里互助站覆盖率达到80%,服务半径为步行不超过20分钟、车程不超过15分钟,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养老大数据平台。建设以社区干部、签约执业医生、签约执业护士、具备相应职业技能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心理咨询师和志愿者为一体的社区综合养老服务队伍,实施网格化管理,分网格对应每一名老人。
(三)加快养老机构建设
优化全县养老机构空间布局。在现有11个乡镇中心敬老院(含医养结合体)基础上,分层次推进养老机构空间布局合理化,依托枞阳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枞阳镇中心敬老院、横埠镇中心敬老院、浮山镇中心敬老院,扩建成为4座区域型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5年全县养老服务接待床位总数达到1000张。
专栏三 枞阳县“十四五”综合养老(医养)服务中心布局
机构名称 | 运营性质 | 服务范围 | 建设规模 | 备注 |
横埠养老 服务中心 | 公建公营 | 横埠镇、钱铺镇、金社镇、汤沟镇 | 床位250张 |
|
浮山养老 服务中心 | 公建民营 | 浮山镇、白柳镇、钱桥镇、项铺镇、白梅乡 | 床位250张 | 重点接收失能半失能老人 |
会宫养老 服务中心 | 民办公助 | 会宫镇、官埠桥镇、义津镇、麒麟镇 | 床位250张 |
|
枞阳养老 服务中心 | 公建民营 | 枞阳镇、雨坛镇、藕山镇、经开区 | 床位250张 |
|
加快养老机构建设。2021年完成蓝城康养中心一期、惠和康养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分别建成有200张、100张床位的老人康复中心。积极支持蓝城康养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建成300张床位综合养老中心,为农村高龄、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接待床位达到150张以上的,必须配置医护室或护理站。在浮山镇、枞阳镇、白柳镇、麒麟镇、雨坛镇、钱铺镇选址建设综合康养中心,2025年前力争建成1座、接待能力达到200人/年以上。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新建居住区设施配建“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米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米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重点解决县城老旧小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配置问题。加快推进一批医养结合补短板项目建设,积极鼓励医疗机构增设养老床位,支持乡镇卫生院以及枞阳镇向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到2025年新增养老用房54000平方米、新增养老床位1200张。“十四五”期间,建立起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完整的养老服务机构体系,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养老服务中心技术服务和管理水平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加大养老机构建设资金投入。大力倡导新型养老理念,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规范养老慈善机构,鼓励社会贤达、企业和企业家结对养老或捐资养老。将养老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按照全省统一的购买养老服务标准,实行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享受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的优惠,完善促进居民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探索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对养老机构的智能化、人员配备、技术人才培养等给予政策倾斜。推广以混合所有制为主的多种所有制养老机构建设,动员社会各界为养老机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四)推进医养护结合
推进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支持医疗机构内设立养老机构,享受与民办养老机构同等扶持政策。支持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机构,经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按规定通过评估后,可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协议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根据养老形式不同,着重推进居家养老型、社区日托型和机构型三种形式医养护结合。
专栏四 枞阳县“十四五”医养护结合规划指标
居家养老 | 社区日托 | 养老中心 | 康养中心 | |
医养护 签约覆盖率 | 城镇社区90%;农村社区60% | 城镇社区80%;农村社区60% | 90% | 100% |
服务内容 | 普通常规医养护、特有病种医养护、失能老人医养护、心理咨询与心理护理等 | 签约专项医养护、专项康复、陪读陪游陪锻炼等 | ||
服务规模 (以每百名老人为服务单位) | 力争城镇社区服务人员6人,服务半径1千米; 农村社区服务人员8人,服务半径2千米 | 服务人员10人、床位6-8张,心理陪护人员1人 | 服务人员20人、床位40张,每所养老中心配备心理医护人员不少于2人 | 单人单房,依据客户需求个性化提供 |
(五)发展养老服务产业
健全养老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行业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依托县经开区为产业集聚中心,积极对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养老机构推进产学研联合,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科技项目,发展养老服务专用产品生产。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力度,积极参与省“十百千万”工程建设,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强老年人照护、康复护理服务、饮食起居照料、生活家务料理意外伤害预防与处理等方面的岗位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依托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和铜陵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政策支持开办中专及以上养老服务专业。按照年毕业120人的规模,培养养老服务专业技能人才,以养老机构引进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签约就业,保障养老事业人才供给。积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创建养老产业,以“互联网+”、云上服务、智能穿戴、全科医养护一体化为主,创建名牌服务机构、优势产业、养老产品品牌。
(六)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
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为空巢留守老人提供关爱服务。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鼓励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人实行集中供养。建立面向全体老人综合健康年检制度,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大数据,2025年实现建档率达到95%。对慢性病老人、孤独老人、失能失智老人按照一人一例原则,实行定期巡检制度,提供上门服务和床头服务,2025年服务覆盖面达到60%。新建公共设施和涉老设施无障碍率达到100%。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补贴,加快建立非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老人养老金账户、养老保险账户。
二、加大投入推进养老服务重点领域基础建设
广泛调动社会资源,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助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智慧养老项目的科技投入,吸引养老科技机构来枞阳开办联合体。吸引民营工商资本以冠名、持股等形式参与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七)大力发展智慧养老事业
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智慧养老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9〕20号),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促进新信息技术和智能产品在养老服务上的应用,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化,鼓励开发和推广养老信息化相关智能终端产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健康监测及居家护理等服务。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城镇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改造,积极发展为老人提供烟感报警、红外监测、智能手环、智能腕表等智能产品,特别是为独居、高龄老人家庭提供社区关爱服务电话,推行特殊困难群体互助关爱计划。在遵循智慧养老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逐步解决智慧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普及推广等问题。培育1-2家智慧养老示范引领机构,打造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实现居家养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普及,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效率显著提升。
(八)发展多种所有制联合养老中心
推进社区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康复、护理床位,为老年人提供连续、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在推进乡镇中心卫生院养老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蓝城康养中心等民营医养结合体建设,配备医养结合用房、设施和养老床位。探索资源联合重组,建立新型养老联合体。探索居民以个人资金、房产、技能和工作时间入股,社区以集体经营性资产入股,企业和社会个人以非盈利性慈善投入入股,政府以定期投入入股的方式,组建合股联营养老中心。加强对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公民合营养老中心运营监管,康养中心必须以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盈利必须专项用于社会养老事业。
(九)建设医养护一体化联合体
以区域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完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功能,建立紧密型医养护一体化联合体,配备相应的执业医护人员和基本医疗设备,具备处理常见老年病症的技术和手段,提供24小时医养护综合服务。健全医养结合机构与综合性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医养服务智慧化平台,通过电子健康档案实现数据共享,对老年病人实施持续健康管理。以综合康养中心为载体,建立个性定制化医养护一体化联合体,在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按照客户要求提供医养护一体化服务。
(十)提高养老机构的运营效率
进一步提升枞阳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强化各类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学习或借鉴养老事业发达地区管理经验,以改进服务质量为抓手,建立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机构自律,强化日常监管和考核,提高养老机构运营效率和养老设施利用率。
三、加快养老服务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紧跟长三角地区养老事业发展步伐,主动对接长三角地区养老事业先进单位,开展多层次养老项目合作,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共享一体化、服务标准一体化、管理体系一体化、攻关合作一体化。
(十一)建立与长三角地区养老事业合作机制
建立向长三角养老事业发达地区学习机制。选择沪苏浙1个养老先进县(区),与其缔结养老合作联盟,重点建立人员派驻学习机制,选派养老护理人员、管理服务人员到长三角地区学习。
建立与长三角地区养老机构共享养老信息平台、养老专项检查项目共享和互认机制,合作共建医护养结合体、康养服务中心,互派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开展养老技术与养老机构管理交流与论坛。
加强与沪苏浙合作,研究制定统一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养老服务相关技术标准和养老护理员队伍评价体系等。推动建立养老服务优质品牌共享,建立对养老机构失信行为行政处罚联合通报机制。
(十二)建成一批与长三角地区养老合作项目
对标长三角区域,推动养老领域开放合作,引导区域产业资本和品牌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积极主动与沪苏浙养老投资商、养老服务企业共建智慧养老示范基地。鼓励县域内养老服务机构与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联合,实现部分康养床位共享,为老年人选择异地养老提供服务。充分利用枞阳宜居宜养生态资源,吸引沪苏浙老年人来枞阳异地养老。
四、建设长江经济带健康养老先行示范区
做好相应宣传策划,大力推介宣传枞阳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依托大数据系统,主动对接全国大城市尤其是长三角地区城市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养老资源与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建立合作联盟努力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十三)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与养老结合
合理规划枞阳与周边市县文化旅游线路,充分利用枞阳红色文化资源、自然生态资源,链接田园综合体和相关文化设施,按照周、月、季、半年为基础时段,积极对接皖南国际旅游示范区,为长三角地区老年人提供文化观光、生态旅游、健康养老综合服务。在相关旅游酒店、景区配备一定量医护人员,培养医养护游复合型人才。
(十四)推广建设智慧健康养老基地
依托枞阳山水和人文资源,以发展大康养产业为目标,建立智慧康养平台,打造“互联网+康养”发展模式。探索在酒店、4A级景区开放智能健康养老即时服务系统,提供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身和智能康复设备、智能机器人和云上互动服务。培育、引进康养产业领军人才,打造优质康养品牌。
(十五)重点建设综合养老服务康养中心
以浮山健康小镇、枞阳镇大青山、官埠桥镇岱冲湖、白柳镇柳峰山、麒麟镇岱鳌山、雨坛镇菜子湖、钱铺镇三公山为优选地址,力争在2025年建成1处综合康养中心,近期接待能力为200-300人/年。着眼于品牌创建,为康养中心配备必要的人才,实行社会化投资、事业性运营、企业化管理。
第四章 重点工程
突出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时期,通过“五大工程”建设推动一批养老服务基础项目和特色项目,为我县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程
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为城乡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行机制,形成兼具行业监管、资源整合、直接服务功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农村推行“互助式养老”,充分发挥“党建+农村养老”示范引领作用。
支持家庭养老功能提升。积极发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符合条件的给予运营补贴。每年至少为1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智慧化)改造。
二、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推进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对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进行改造提升。到2023年,建成枞阳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浮山荣浩养老服务中心、横埠养老服务中心3个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料机构,照护型床位不低于5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重点提升农村特困人群供养服务质量,补齐农村养老短板。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老服务+互联网+信用”机制、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机制。将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督查信息录入信用平台、纳入信用档案。
完善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高龄、留守、空巢、失能失智)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推进村(社区)老年协会创建工作,到2025年,村(社区)级老年协会覆盖率达85%以上。
三、医养护结合工程
枞阳县医养护结合工程刚刚起步,突出短板是医养护结合基础设施供给不足,要分批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支持卫健部门依托现有8个乡镇卫生院新增养老用房54000平米、新增养老床位1200张。新建以养护为主的医养结合体,建成枞阳惠和医院医养结合项目、枞阳县蓝城康复养老中心和安徽福泰养老服务中心。
加快大中润医疗健康养老项目实施,新建老年养护中心、康复护理中心。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新建枞阳精神卫生福利院,成为区域性精神卫生福利设施。
四、养老服务长三角合作工程
以设施建设为合作基础,支持建设三个中心一所医院:老年综合体检中心、老年病综合防治中心、综合康养中心、中西医结合老年专科医院。逐步实现与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信息互通、服务标准统一、服务项目互认、技术交流互动。
专栏五 与长三角地区养老合作项目
合作项目 | 项目内容 | 项目规模 | 合作城市 | 依托单位 |
老年综合体检中心1座 | 老年综合体检项目,具备与苏浙沪检验水平的人员、设备 | 年接受综合体检2000人,综合检查设备配套齐全 |
合肥、南京
| 县医院 |
中西医结合老年专科医院1座 | 依据大数据统计选择排序前五的常见老年病中西医结合专科治疗 | 床位200张,专科康养医护专技士200人 | 上海、南京、杭州 | 县中医院建立县老年病防治中心 |
综合康养中心1座 | 特种老年病症长期康养照顾 | 床位200张,康养医护专技100人 | 上海、杭州、南京、省内周边城市 | 医养结合体 |
五、养老服务人才工程
加强高端人才引进,采取积极可行的政策,“十四五”时期努力引进满足我县养老服务基本需要的高端专业人才。加强人才提升,每年安排一批养老专业技术人员到先进养老机构接受中短期进修。加强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学徒制,以老带新培养中医和护理人才,利用国家乡村医护培养计划,每年安排一批初高中毕业生进入职业技术院校学习,培育本土人才。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党的建设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和服务理念,全面加强养老服务战线基层党的建设,推进党的建设与养老服务事业融合发展。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区落实、全员参与、社会支持”的共治养老体系,为基本养老服务搭建扎实的平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重点养老机构、重点养老环节、重点养老项目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养老服务本领,保障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快速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养老资金和政策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项目,努力扩大地方财政对养老事业的投入,建立常规化社会资金对养老服务事业投入机制,建设一批基础性、区域性重大项目。进一步完善财政养老资金转移支付制度和手段,对养老服务事业相关项目、土地利用、人才培养予以政策倾斜,促进城乡养老服务事业同步发展。以股权为纽带创新融资方式,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事业,重点建设若干综合康养中心。协调推进和完善养老服务事业人才培养、土地供给政策,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用地纳入相应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加强养老队伍建设
加强民政系统自身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民政人才队伍。坚持不懈地抓好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加大养老服务事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办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经费保障等持续改善。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事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技能和专业水平。
四、加强养老事业法治建设
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据事业发展需要及时制定、修订相应养老服务事业政府规章。依法推进养老事业项目建设,管理养老服务事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惩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破坏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守法敬老、依法养老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自觉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诚热情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各相关部门要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相互协调配合,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考核机制和考核标准,对养老服务事业规划、项目等实施进行年度跟踪监督检查和分析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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