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642M/202206-00184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
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信息来源: | 事管办 |
文号: | 关键词: | ||
生成日期: | 2022-06-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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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枞阳县公办幼儿园新任在编教师公开招聘关于“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规定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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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枞阳县公办幼儿园新任在编教师公开招聘关于“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2022年度枞阳县公办幼儿园新任在编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单,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