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642M/202011-00103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信息来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枞政秘〔2020〕65号 | 关键词: | |
生成日期: | 2020-09-04 | 废止时间: | |
生效时间: | |||
内容概述: |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浮山镇总体规划(2017-2030)》的批复
浮山镇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枞阳县浮山镇总体规划(2017-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加强城乡统筹。浮山镇是浮山风景区旅游服务基地和生态旅游特色小镇。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优化村庄布局,加强对村庄建设的指导,引导居民向自然环境、经济基础和交通条件较好的村庄集聚,将全镇打造成为新型长三角旅游度假重要目的地、铜陵市最具特色的生态镇、精致山水慢生活示范区。
三、合理控制城镇规模。到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控制在1.5万人以内,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在1.8平方公里以内。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四、加强规划刚性约束。《总体规划》是浮山镇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你镇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广泛宣传和认真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发布员:叶景丽 审核人:叶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