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642M/202205-0013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信息来源: | 市公安局 |
文号: | 关键词: | ||
生成日期: | 2022-05-11 | 废止时间: | |
生效时间: | |||
内容概述: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签发→制证→发证
4.所需材料;①居民户口簿
②年满16周岁的还应当交验社保卡、学生证、毕业证等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之一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首次申领:免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8〕37号
发布员:吴俊达 审核人:吴俊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