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642M/202105-0009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其他维护单位 | 信息来源: | 枞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枞政〔2021〕16号 | 关键词: | |
生成日期: | 2021-04-28 | 废止时间: | |
生效时间: | |||
内容概述: |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乡两级公共服务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
枞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乡两级公共服务和县级行政权力
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我县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规范性文件出台调整废止、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以及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等规定和要求,对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枞阳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枞阳县乡镇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和《枞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予以公布。
本目录公布后,《枞阳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枞阳县乡镇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和《枞阳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即行废止。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布员:编办收文员 审核人:编办收文员